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各种经费是根据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获取的。根据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这些资金也被称为经费,而收到的这笔资金则被称为拨入经费。预算内资金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需单独报账的资金。此外,也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使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等,这些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而不能视作财政补助收入。
2. 如果财政补助资金被明确限定用于特定目的,并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及报账时,这些资金不能被视为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专款进行拨入。
3.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以上是有关事业单位经费的一些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