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工作死了怎么办

 
出海工作死了怎么办

一经发生海外工伤事故导致工人死亡,其家属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申请工亡补偿和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职工因工死亡时,其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具体规定如下:

1. 丧葬补助金的数额等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份。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依赖因工死亡工人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工人生前工资。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制定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因工伤导致停工留薪期内的伤残职工死亡,其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一项待遇。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死亡的,其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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