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在股份公司中具有不同的特点。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超过67%的股权,拥有100%的决策权和控制权。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进行公司的分立、合并以及变更主营项目等决策。相对控股指股东持有超过50%的股份,但不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尽管相对控股股东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在某些决策中仍需达到三分之二(67%)的股权才能通过。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都是针对股份公司而言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应该有2人以上200以下的发起人,并且股东的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股份公司的概念源于18世纪的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