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政府补助准则下新设的会计科目外,还有其他收益科目。其他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并且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新规定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的会计科目。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适宜确认为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根据规定,企业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以体现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还应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信息,包括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以及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