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指疾病或异常状态引起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变化,由患者感知或表达。症状可直接描述患者所感受到的不适或异常,如头痛、恶心等。
体征:指医生通过观察患者的外部表现或检查结果获得的疾病特征。体征可以是生理上的变化(如体温升高、皮肤发红等)或病理上的改变(如肿块、杂音等)。
症状与体征:症状与体征都是疾病表现的重要内容,但两者有一定区别。症状是患者主观感受的体验,而体征是医生客观观察或检查得出的变化。症状和体征常常互相支持、相互作用,帮助医生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总结:症状是患者自身感觉到的不适或异常,体征是医生通过观察或检查获得的疾病特征。二者相互补充,对于诊断和治疗疾病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