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被称为寅时,它是中国古代计时法中的一个重要时刻。十二时辰的使用可追溯到西周时期,而寅时指的是凌晨三点到五点的时间段。在汉代,这些时辰被分别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和人定。另外也使用地支代表这些时辰,子时表示夜半的二十三点到一点,丑时表示一点到三点,寅时表示三点到五点,依此类推。时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时辰制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存在,宋代以后将每个时辰平分为初和正两个部分,这样就形成了二十四时辰,与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一致。十时辰制最早出现在先秦时期,将夜晚分为一更、二更、三更、四更和五更,每更又分为五点,用击鼓报时的方式进行计时。百刻制将昼夜均分为一百刻,它的产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汉代曾将百刻改为一百二十刻,南朝梁又改为九十六刻和一百零八刻,多次改革后,在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后又提出了九十六刻制的改革,并在清初确定为正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