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并非全部都是二级甲等医院,它们的最高等级一般为二级甲等,而三级医院相较于县级医院则高一级,一般指地级市的一级医院。而所谓的二级医院主要指一般的市、县医院以及省辖市区的医院,还包括规模相当大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医院的等级划分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的评审结果进行,首先确定为三级,然后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此外还增设了特等医院,所以医院总共分为三级十等。医院等级的划分标准是根据医院的功能、设施以及技术力量等方面的评定指标来进行的,该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不考虑医院的背景和所有制性质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