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保险的全名为重大疾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针对高昂医疗费用的重大疾病提供补充保障的保险。此保险能够实际地援助重大疾病患者。
一、大病医疗互助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将被排除在大病互助保险的范围之外:
1、参与卖淫、嫖娼并因此感染性病的人员;
2、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人员;
3、由酗酒导致的伤害、打架斗殴、自杀或自伤的人员;
4、超过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涉及费用的人员;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