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0月起,健康管理师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该职业共设有5个等级,分别为一级至五级,相应地对应着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师职业资格、高级职业资格、中级职业资格和初级职业资格。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2月发布的425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健康管理师被列为属于卫生行业的特有职业,由卫生部进行管理。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该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成为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的唯一认证单位。
健康管理师的鉴定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的模式,由人才中心发布年度鉴定计划,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并进行考务管理。考题的命制、阅卷以及成绩的发布均由人才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且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人才中心制定的考务相关制度进行,以规范考务管理。目前,只有三级的考试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