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后,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购买的,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人的名字,但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姻期间需要将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证明文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并不需要缴纳额外的契税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备案和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减少名字,实际上是在变更合同的主体,需要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般在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理出来之前,或者在按揭贷款还清之前,除非得到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