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理念被称为“新公共服务”。该理论阐述了公共行政与公民以及公共治理系统之间的关系。其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社区和公民社会模型理论、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以及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
以下是“新公共服务”的核心原则:
1. 关注公民需求:公共行政应服务于公民,而不仅仅是对顾客进行服务。公共行政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需求和利益。
2. 追求公共利益:在行政决策中,公共行政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而非个体或特定群体的利益。这意味着公共行政要审慎权衡各种利益,并作出符合整体利益的决策。
3. 重视公民权利:公共行政应优先重视公民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企业家精神。这意味着在决策和行动中,公共行政应考虑并保障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
4. 战略性思考,民主性行动:公共行政的思考应具备战略性,考虑长远影响和整体效益。而在行动中,公共行政应注重民主程序和公开决策的原则。
5. 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并不简单,公共行政应认真对待其责任。这意味着不仅仅要履行职责,还要追求高效率、透明度和回应性。
6. 服务导向:公共行政的角色是服务,而不仅仅是掌舵。公共行政应以服务为导向,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来满足公民的需求。
7. 重视人本主义:公共行政不仅仅要关注生产率和效益,还要注重人的价值。公共行政应尊重和体现每个个体的尊严和权益。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了公共行政在公民中心治理系统中的角色与重要性。公共行政应该以公民为中心,为公民的需求和利益进行服务,并且在决策和行动中始终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导向。同时,公共行政还应注重保障和尊重公民的权利,并通过战略性思考和民主性行动来实现其使命。最后,公共行政应承担责任,以服务为导向,重视人的价值,以提高公民的福祉和社会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