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娄篇》中有这样一句名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岐解释说:“按照礼仪,不孝有三种情况:不顺从父母的意愿,陷害亲人于不义,这是第一种不孝;当父母年老时,子女若因家境贫困而无法照顾他们,使他们饥寒交迫、无法医治生病,或者因无功名而无法为家族争光,这是第二种不孝;作为子女,若不结婚生子,绝继祖宗香火,过节祭扫无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1、如果不明白顺从父母的心愿,违背他们的意愿,陷害他们进入不正当的境地,这就是第一种不孝;
2、当父母年事已高,作为子女,如果因为家境贫困无法照料他们,导致他们饥寒交迫、得不到医治,或者因为无名无位而不能为家族争光,这就是第二种不孝;
3、孟子认为,作为子女,如果不结婚生子,继承祖先的香火,无法在节日祭拜时由后代进行扫墓、祭拜,这就是第三种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