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分为高级、中级和助理三个等级,分别授予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一级百职业资格)、中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和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利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设计原理,创造出功能合理且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样的空间环境不仅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需求,还能够反映出历史文化、建筑风格和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明确室内设计的目的,我们将“创造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作为我们的追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