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将信息技术根据其表现形态的不同分为硬技术和软技术。硬技术主要指各种信息设备及其功能,例如显微镜、电话机、通信卫星和多媒体电脑等。而软技术则涵盖了与信息获取和处理相关的各种知识、方法和技能,例如语言文字技术、数据统计分析技术、规划决策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等。
另一方面,按照信息技术在工作流程中的基本环节不同,它们可分为信息获取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存储技术、信息加工技术和信息标准化技术等。信息获取技术包括搜索、感知、接收和过滤等过程。例如显微镜、望远镜、气象卫星、温度计、钟表以及互联网搜索器中所使用的技术。
此外,根据技术的功能层次,我们可以将信息技术体系分为基础层次的信息技术、支撑层次的信息技术和主体层次的信息技术。基础层次的信息技术包括机械技术、电子技术、激光技术、生物技术和空间技术等。支撑层次的信息技术则包括感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控制技术等。而主体层次的信息技术则包括应用层次的信息技术。
总而言之,信息技术的分类可以从表现形态、工作流程和技术功能层次等角度进行,其中硬技术和软技术分别涵盖了信息设备及其功能以及与信息获取和处理相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信息技术的基本环节包括信息获取、传递、存储、加工和标准化等。在技术的功能层次上,信息技术可分为基础层次、支撑层次和主体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