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论”是南北朝时期谢赫提出的中国画理论体系,涵盖了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谢赫是生活在南齐时代的知名人物画家和美术理论家,尤其擅长绘制肖像画和仕女画。据记载,他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精湛的默写技巧。然而,他在中国画史上的地位主要还是基于他在理论方面所做的贡献。他所著的《古画品录》对中国画的理论奠定了初步基础,提出了品画的艺术标准,即“六法论”。
“六法论”是南北朝时期谢赫提出的中国画理论体系,涵盖了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谢赫是生活在南齐时代的知名人物画家和美术理论家,尤其擅长绘制肖像画和仕女画。据记载,他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精湛的默写技巧。然而,他在中国画史上的地位主要还是基于他在理论方面所做的贡献。他所著的《古画品录》对中国画的理论奠定了初步基础,提出了品画的艺术标准,即“六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