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国务院行使以下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指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并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