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是一种正科级干部,担负着以下职责:首先,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积极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法规、命令、指示和决策,确保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第三,关心全乡广大干部职工,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带领全乡各族群众,在经济建设方面保持坚持,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第四,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最后,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乡长的任职条件包括:首先,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次,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必须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第四,必须具备与职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第五,身体条件必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第六,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最后,年龄必须在18至35周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