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有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力。其主要职责包括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崇高、权力重大,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其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并且全国人大有权质询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的案件。在中国,所有权力归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们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且国家的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和受其监督。虽然它们有不同的分工和职责,但根本目标都是代表人民利益和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