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成为齐国宰相后,根据当时的情况,对齐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在行政方面,他重新划分和整顿了行政区划和机构,将国都划分为六个工商乡和十五个士乡,共设立二十一个乡。国家政务被划分为三个部门,并建立了三官制度,从而提高了全国的行政效率。
其次,在军事方面,管仲强调将军队与农业结合,规定国都分为五家为一单位,每个单位设立一位负责人。以十个单位为一组成里,每个里设立一位负责人。通过结合保甲制度和军队组织,军队的战斗力得到了提高。每年春秋时期,通过进行狩猎活动来训练军队。此外,他还制定了全国百姓不准随意迁徙的规定,倡导人们团结居住,使得夜间作战时能凭声辨认敌我,白天作战时能根据容貌辨识。为了解决军队缺乏武器的问题,规定犯罪者可以用盔甲和武器来补偿。
再者,在经济方面,管仲提出了土地税收政策,以解决“相地而衰”的问题。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征收不同比例的赋税,使赋税负担更加合理,并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