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我国发布了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的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污染物,以达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排放标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采用了更先进的催化转化器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和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
然而,2013年9月17日,我国发布了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国五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标准。与国四相比,国五标准对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加严苛。尤其是在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污染物的限制上更加严格。
从国四提升至国五,针对轻型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而重型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降低幅度更大,可达43%。这意味着,按照上海市机动车年度登记注册总量约35万辆计算,预计每年新增车辆将减少约1000吨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总的来说,国五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控制水平更加严格。通过引入更先进的技术和措施,我们可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的改善。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使我国的机动车污染减少30%至50%,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