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举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届为五年。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超过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
每年举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届为五年。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超过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