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工作。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主要指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干部。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以及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管理机构的领导人员也属于领导干部的范畴。另外,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由省、市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也是领导干部的一部分。领导干部在各级组织中承担重要职责,对于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