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着中国开放通商的五个口岸是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1842年8月,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同意开放这五个地方作为通商口岸。《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外国侵略者在近代史上迫使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共同签署,旨在结束战争。条约共有十三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向英国支付2100万银元作为赔款。
2、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3、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和上海等五个地方作为通商口岸。
4、中国与英国共同商定对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不得随意变更。
此后,四方资本主义侵略者打开了中国的大门。1843年,英国政府又强迫清政府签署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也称《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协议。这些补充条款增加了领事裁判权和单方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