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州牧是东汉一州的最高军政长官,负责掌握该州的军政大权。在东汉末年,共设立了十三个州,每个州下设有郡,而每个郡则下设有县。州牧的权力非常庞大,涵盖了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和外交等多个领域,可以类比为如今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兼军区司令和政委的职责。州牧具有招募军队和任免官吏的权力,同时负责管理税务,因此具备相当高的独立性。这种局面导致了以州为单位的大割据集团的形成,进一步加剧了东汉政治上的分裂趋势。
东汉时期,州牧是东汉一州的最高军政长官,负责掌握该州的军政大权。在东汉末年,共设立了十三个州,每个州下设有郡,而每个郡则下设有县。州牧的权力非常庞大,涵盖了行政、司法、立法、军事和外交等多个领域,可以类比为如今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兼军区司令和政委的职责。州牧具有招募军队和任免官吏的权力,同时负责管理税务,因此具备相当高的独立性。这种局面导致了以州为单位的大割据集团的形成,进一步加剧了东汉政治上的分裂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