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巡视员是公务员的职级之一,相当于厅局级正职,但并不担任行政职务。其职位地位高于副厅长级别。巡视员和副巡视员的设置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地、厅、司、局级以上机构。巡视员应担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副巡视员五年以上,而副巡视员则需要担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包括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其中,巡视员的职级在整个序列中具有相当高的级别,反映了其职务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等职级的设置,旨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并促进机构内部的改革和规范运行。他们在公务员队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的决策和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决策权。通过一系列的选拔和晋升,公务员可以逐渐提升自己的职级和地位,在公共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