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核心理念是“立党为公”,意味着党在追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没有追逐个人私利的动机。这一理念将侧重于“公”字的内涵,即关乎国家和民族公共利益,整个社会共同理想以及公共事务等实体性含义与公平、公正、公开等程序性要求的统一。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公”字代表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与阶段性奋斗目标的统一。当前阶段,中国共产党的最大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立党为公”就是指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所有工作都要顺应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符合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为了实现“立党为公”的理念,中国共产党要注重对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的关注,不偏袒个别利益群体,而是要以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所有工作都应围绕着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展开,让每个人都有公正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
总之,“立党为公”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与阶段性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实践都要以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导向,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