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版权、表演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衍生权利。
复制权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或繁殖的独占权,表现为制作拷贝或复制品的权利,并且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复制。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销售或其他方式传播其作品的独占权,包括将作品提供给公众获取的权利。
出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首次发表的独占权,即决定作品何时公之于众的权利。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戏剧、音乐、舞蹈等可公开展示的作品进行表演或演奏的独占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
展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于艺术作品在艺术馆、博物馆、画廊等场所展示的独占权。
广播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通过广播电台或其他类似机构以广播方式传播的独占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例如互联网)传播的独占权。
其他衍生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编纂等衍生创作,以及对有关作品的授权或许可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