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押司并非是官职,而是吏职。他们主要负责文秘工作,类似于现代的办公室秘书。在《水浒传》中,宋江经常被当地百姓称为“宋押司”,因为他在郓城县县衙担任文书工作。押司们是衙门里的书吏,也就是负责书写文书的人员。尽管他们受到了士大夫阶层的轻视,但毕竟是官吏的一种,而且衙门里书吏的数量远多于官员,他们代表着官府与百姓进行接触,对于影响力不可小觑。此外,他们还享有免除劳役的特权。在穿着方面,他们可以穿着长衫(尽管只能是黑色),并且和秀才一样可以系上一根长长的儒绦衣带,脚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着短衫,蹬高帮鞋。更为重要的是,书吏同时掌握一定程度的权力,能够满足某些人对权势的欲望。此外,历代法制允许书吏在供职一定年限后,经过考核,在职期间没有犯错,就有机会升级为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