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往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身份证相关手续。我填写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了证件工本费。根据不同情况,我需要交验已经申请换领的身份证,或者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来申请补领。
受理点收到我的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我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签发相关证件。
在收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并发放证件。我需要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若是换领证件,领取新证时需要将原证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