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这些法律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方法。现行法律规范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的不同,被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每个部门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
部门法所指的同类法律不包括国际法,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而是专指国内法。它仅限于现行法,不包括已经失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颁布生效的法律。我国的法律体系大致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