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充当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代表拍卖行主持拍卖。
2、拍卖的评估和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评估和估价是拍卖前的首要准备工作,房地产评估师是唯一被认可的核定房产评估的专业人员,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3、确定拍卖房产的底价:指拍卖成交所需达到的最低价格,底价过高可能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则会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相关各方应保守秘密。
4、确定拍卖日期:日期的确定与拍卖房产的产权、用途和数量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一般为一周左右,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5、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是拍卖的必要程序,主要包括拍卖房产的相关信息、拍卖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6、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办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7、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在拍卖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将转为支付款项,如果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8、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一同进行。
9、拍卖品的权属转移:一旦房产成交,拍定者需支付拍卖款项和佣金,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从而完成房产的权属转移。购买者在从拍卖行或法院领取房产权属转移证明后,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