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以来,该考试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此考试,我国律师行业选拔出了许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许多人已成为该行业的中坚力量。在实践中,这些律师们努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然而,到了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职业证书考试被整合为国家司法考试。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也将进行改革,即转变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一改革不仅涵盖了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职业的资格认证,还拓展至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等专业人士,他们都需要参加并顺利通过此考试。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规范法律从业人员的资质,提高法律行业的整体素质,为我国的法治进程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