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时,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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