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性员工进行产前检查时,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该规定并未具体规定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但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前检查,都应纳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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