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的确立是基于党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以及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并且是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提出的,因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新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全面推进的过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旨在进一步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来说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党要坚持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相结合,保持对法治的正确引领和坚定领导,确保国家法治建设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解决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在法治建设中,要注重均衡发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力关系,增强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公平、透明的程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养。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职责,各领域法律法规的执行要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此外,要注重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各方协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党和国家重要决策,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