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产检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这一规定并未对孕期检查的时间和频次做出具体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检查,都应视为劳动时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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