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一旦职员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将要求企业依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要求补齐之前未缴纳的费用。从欠款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直至缴款日止。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劳动行政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罚款,罚款数额通常是欠缴数额的1-3倍。法律依据是《社保法》第八十六条,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逾期仍不缴纳的,有关行政部门有权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