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涉及执行的内容包括:
1. 当事人如认为执行行为涉嫌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2. 如果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能履行执行任务,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请求变更执行法院;
3. 案外人对法院的裁定提出异议,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4. 债权人可以选择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目标应涉及财物或行为。当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律具有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若在执行通知所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