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经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以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员工可能因为辞职未被批准或解除合同的请求未被接受而擅自离职或违约离去;也有些员工没有说明原因就离开了;还有一些员工受到了具有吸引力的待遇的影响而擅自跳槽。所有这些都可以被归类为自动离职的范畴。
辞职则是劳动者向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通常有三种情况: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向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例如如果雇主对劳动者进行暴力或威胁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其次,根据劳动者自身的选择,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和自动离职的结果是相同的,但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行动,而自动离职则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解除规定,或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的规定,给雇主造成了损失,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员工的自动离职行为给雇主造成了损失,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