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是中国宪法学领域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是中国宪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创立者和负责人。他共著或参与编辑了70多本学术著作,发表了300多篇各类文章。
作为中国宪法制定过程的重要见证人,许崇德曾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的辅助工作,并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的修改。他还参与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许崇德生于1929年1月15日,是汉族。他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后来,他曾在北京师范学院(现为首都师范大学)担任政教系党史教研组组长和年级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后,他返回学校担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组长。1986年,他被授予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