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在中国是一种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使用汉字代替数字,以防止被修改。根据考古学证据,大写数字最早由武则天发明,并在她后来的继任者朱元璋的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大写数字的使用起源于明朝。朱元璋由于一起严重的贪污案件(即“郭桓案”)而颁布法令,规定记账数字必须使用复杂的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以增加账簿被篡改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为“佰、仟”,一直沿用至今。明朝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级政府都要派计吏到户部报送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和资金数量,各级政府之间以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一致。稍有差错即被要求重新提交。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了节省时间和减少奔波,各地政府就携带有官印的空白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