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别。保险的分类基于保险经营的性质、目的、对象以及保险法规要求和历史习惯等方面。不同国家根据自身需要采取不同的划分方法,因此国际上并没有固定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
首先根据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来划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别。人身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因年老退休或保险合同到期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死亡保险、寿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而损害保险则是指财产或利益受到灾害事故损害时给予经济补偿的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另一方面,保险的分类还可以根据保险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进行划分,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指保险人将承保的保险责任再次向另一个或多个保险人投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的种类主要有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而超额损失再保险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分保的形式包括临时分保、固定分保和预约分保等。
综上所述,保险的种类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别。此外,根据保险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又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虽然国际上并无固定的分类原则和统一的标准,但以上划分方法常被使用。最后总结,保险的分类应该根据保险标的和责任划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