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利得和损失会被记录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中,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2、由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异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3、由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4、由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5、由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由套期保值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6、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所以,以上这些利得和损失会计入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