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1.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在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时,可以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2. 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可以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3. 除非国务院财政或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超出这个比例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