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是指在证券退出市场时接受所发行证券让渡的个人或企业。根据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1933年证券法》,所有发行人在退出市场时都必须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将已发行证券转售给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或机构,他们有权投资私募公司。为确保投资者利益,美国和加拿大的证券交易管理机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并具备市场判断能力的投资者才能投资私人有限合作公司,而这些公司也只能募集资金来自合格投资者。基本条件包括个人资产不少于100万美元,年收入不低于20万美元,已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至少15万美元,对私募公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总资产的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