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交增值税

 
什么是预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征收税款,不能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如果在贵公司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预交增值税属于“提前征收”,您有权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2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情况下,也要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即使在贵公司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贵公司仍然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即进行“零”申报。当然,在进行“零”申报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遵循税法规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约谈、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但是,如果贵公司确实没有应税销售额,即使经过税务约谈、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也不可能查出任何收入,并且也不需要预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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