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货币单位为“元”。尽管“圆”和“元”起源不同,然而在近代,它们在表示货币单位时的意义逐渐趋同。根据《辞海》的解释,“元”与“圆”同为货币单位。随着汉语的发展,“圆”和“元”这两个字的发音相同,具备了同音借代的客观条件。另外,由于“元”的笔画较为简单,所以在民间逐渐以“元”来代替“圆”,以便书写更加方便。在1955年2月21日,周恩来总理签署了《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而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200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也都规定了“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为角、分”。因此,除了人民币上印刷的“圆”外,在书写人民币单位时,我们应当使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