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进项票可以抵扣

 
什么进项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相应的税款,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解缴税款完税凭证、道路闸通行费、旅客运输凭证等。然而,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则其进项税额将无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在使用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持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如果相关资料不完备,则无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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